康定汽车租赁,罚款租赁有限公司汽车企星达(驾驶员当事人金融界处罚租赁有限公司)
据公告内容,2024年 05月 02日 17时 00分,康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康定市高速路口临时检查发现,驾驶员姜财驾驶成都企星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川 G7VS12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座7人,车上共计装载5名乘客,新都桥出发到成都往返。经对1名乘客询问得知,乘客是通过微信联系的旅行社安排乘坐该车,并已通过微信支付1000元的定金给旅行社,剩余3660元包车费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驾驶员是成都企星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员工,乘车费用由驾驶员代公司收取,公司每天给驾驶员200元工资,该单具有包车合同,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租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车租赁经营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驾驶劳务。以上事实...
Time:2024年10月07日 13:46:51 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