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广富林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辖区云清路玉函路附近,三辆汽车接连违法停车,驾驶员打开后备箱后就离开了。民警见状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停靠车辆内空无一人,而后备箱均为打开状态。见民警检查车辆,在附近的车辆驾驶员纷纷回来开车。经询问,驾驶员均承认由于云清路上有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车,为了逃避电子警察处罚,多次打开后备箱违停。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陈某,蒋某和苟某带至广富林派出所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理。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决定对三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警方提示:驾驶员应按规合法停放车辆,在明知有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车的情况下,采取打开后备箱,放置物件,逃避电子警察抓拍的,均将按照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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