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汽车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不仅妨碍交通,也占用了道路的停车资源。如果发现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的废弃汽车,交警部门会积极联系车主,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车况,指导车主重新办理年检、保险等手续或者进行车辆报废处理。如果没有找到车主,则会对车辆情况对外公告,依法依规处理。
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扬州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方案》明确,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全面推进治理重点任务。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完成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弃用特征明显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到2025年,扬州市将建立废弃汽车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表示,将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协调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发挥各类行政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地树立“一盘棋”思想,相应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治理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陈文珺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