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河南南通亚小赵。近日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投诉称,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人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这次从湖北襄阳南营收费站下高速时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
对此南营收费站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目录内。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也是照章办事。据了解17日交通部还真给出了回复:紫薯不在绿通名单内。
同一辆运输紫薯的大货车在通过不同站点时却遭遇迥然不同的待遇,不仅让货车司机一脸蒙圈,就连众多围观者也是大惑不解。那为啥不同的收费站对同一绿通政策理解不一执行各异呢?围观此类绿通事件更需要回应的就是同属高速公路收费站,但在具体执行绿通政策时却操作不一。
那么小赵揣测选择放行的工作人员或许是本着执行政策人性化的要求,对绿通目录给予了列举式的理解,将紫薯和红薯同以甘薯类参照执行,尽可能地回应了货车司机的诉求,以充分体现绿通的本质诉求。而收费者则是忠于执行绿通目录,不以变通毁规则。
但这种在执行政策层面的迥然不同,无疑会引发更多卡友的疑问。在尽可能回应卡友诉求的前提下,充分彰显政策的善意,并努力规避争议。特别是消除货运司机的疑虑。在绿通目录中,是否可以对此标注一些辅助性的说明,又或者是将未被纳入绿通目录的相近的农产品列入负面清单,以方便理清边界规避混淆,更便于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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