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市监局称,2019年8月26日接到黄山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12345热线)办件交办单,投诉人反映乘坐屯溪到祁门的某中巴车,车上售票人员收取其小孩(身高未达1米2)全价车费,认为不合理。该局接到投诉交办单后,根据投诉内容及提供的该辆中巴客车车牌号等,8月28日指派执法人员前往黄山市飞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祁门客运站调查了解情况。
经调查了解:
该辆被投诉的祁门至屯溪中巴车是挂靠在黄山市飞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祁门客运站管理,8月26日投诉人带其小孩乘车从屯溪到祁门,车上售票人员因暑期乘车人较多,并已为小孩提供了座位等理由,收取了该儿童全价车费,情况属实。
2、根据《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第十四条“全票及半票: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米-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旅客携带免票儿童在购票时应提前申报说明”的规定,该辆皖J车牌的班车收费行为,属违规收费。
鉴于调查实际情况,该局依法责令当事公司立即改正,全额退还投诉人票款。督促该公司对当事司机及车上售票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并加以整改。要求黄山市飞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祁门客运站在今后的经营中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加大宣传解释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票价收费及优待票管理收费等工作事项,合法合规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公司各班车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客运价格收费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此次投诉调查处理情况,该局执法人员已于2019年8月29日电话与投诉人沟通回复。投诉人称已收到退回的全价票款,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新安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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