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4年08月10日 Read: 评论:0 作者:雨夜梧桐
针对这个问题,潍坊市进行回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网友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破损的机动车号牌,到潍坊市车辆管理所一楼大厅办理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即可。
闪电 张美珠 发布
原文链接:http://lrizj.cn/qi-che-pai-zhao-huai-le-po-sun-pai-zhao-ban-shi-shi-qi-che-wang-luo-pai-zhao-ji-dong-che-po-sun-hao-pai-shan-dian.shtml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