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如何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界面?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 【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如何正确申报环境保护税?
两步走:
1.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
2.环境保护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
TIPS
如果已采集过环保税基础信息,且不需要新增、修改,可直接进入第二步: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
看完提示的您是否初步了解环保税申报步骤呢?跟上申税小微的步伐,下面教您正确填写申报信息!
环保税信息采集
1.在主表中新增/修改/删除环境保护税税源基础信息
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右侧的【进入采集表】按钮后,系统弹窗显示主表采集信息。
(1)按次申报
针对偶发性应税行为,可选按次申报。
(2)海洋工程,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根据是否存在海洋工程,是否从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勾选“是”或“否”。
Tips: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填报将影响能否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减免税。
(3)污染物类别
根据排放的污染物勾选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该项可多选。
(4)排污许可证编号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应按《排污许可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拥有多张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应分别采集每张排污许可证编号。
(5)生产经营所在区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此项选择到具体的行政区划和所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新增、修改、删除税源基本信息
此项根据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相关情况填写。
提示
如采用排污系数法,需先填报【附表4-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再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采集。
2. 在附表进行各类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
以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填报为例:
点击【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右侧的【进入采集表】按钮,系统弹窗显示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点击【增行】按钮,系统弹窗显示已采集的大气、水污染类别的主表基础信息,选择某一条或多条记录后点击【确定】,进入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页面。
按照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与《排污许可证》上的相应信息填写,填写完毕,点击【确定】后跳转至【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保存,返回到【基础信息采集表】。
环境保护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
如果是按季申报,“按次申报”请选择“否”,注意税款所属期填写;如果是按次申报,“按次申报”请选择“是”,注意需与主表采集信息一致。
选择按次(或按季)申报后,点击右侧【计算采集表】进入申报计算数据填写页面。以按次申报为例:
先选择【污染物类别】,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水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名称】、【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
最后,点击【保存】,返回【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则系统出现一行申报采集记录,点击下方【申报】即返回到合并申报界面,勾选【环境保护税】,点击【下一步】,点击【申报】即完成环境保护税申报。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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