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恢复弥勒市道路客运班线
及其它客运的通告
(第8号)
当前,全国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即将迎来春节后各行各业恢复生产农民工返岗复工、学生返校的客流高峰期。为助推我市复工复产及改革发展稳定有关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明电发〔2020〕24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交运输〔2020〕6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2020〕10号)和《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红交发〔2020〕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弥勒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逐步恢复弥勒市道路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运时间及范围
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定有序推进的总体原则,根据各条线路实际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逐条审核恢复我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
(一)省际客运班线及省际包车客运。自2020年2月21日00:00起恢复运营(目的地为湖北或途经湖北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际客运班线、包车服务除外),涉及客运企业应提前对接目的地客运站,达成一致发班意见后恢复。
(二)市际客运班线。自2020年2月19日12:00起,根据州交通运输局对接涉及的州市(昆明、曲靖、玉溪、文山)情况,逐步恢复市际客运班线经营。
(三)县际客运班线。自2020年2月19日12:00起,根据涉及县市对接达成一致意见后,逐条审核恢复运营。
(四)县内客运班线及城市客运。自2020年2月19日12:00起逐条审核恢复市内客运班线经营,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恢复经营。
(五)汽车客运站。与客运班线恢复相适应,弥勒汽车客运站及弥勒锁龙寺客运中心站自2020年2月19日12:00起恢复运营,为乘客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六)省内包车客运。自2020年2月19日12:00起恢复经营。
二、工作要求
(一)各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的操作规程和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工作。切实做好乘客体温检测登记,对体温监测异常的旅客依法及时按程序报告。
(二)疫情防疫期间,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上岗,并要求乘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载。
(三)各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公交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恢复运营信息,充分做好恢复运营准备。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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