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
全县各汽车客运公司:
根据《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皖价服[2016]162号)、《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定全省道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函[2017]43号)及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金寨县际以上班车客运票价的批复》(六发改价格[2017]214号)等规定,现将我县汽车客运价格及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县(含县际)内班车和县际以上班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详见附表。具体执行票价在核定的上限票价内,根据运输经营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跨省营运的客运线路、小型载客汽车(9座以下,含9座)从事除农村道路客运以外的道路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各运输公司应按照《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等票价优惠政策,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四、各运输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明码标价统一格式,在票面上标明车辆类型、等级、定价方式、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并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线路票价以及向旅客提供退票、送票、物品寄存等站务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附:《金寨县汽车客运票价表》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日
金寨县汽车客运票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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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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