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在现场看到,李先生所述的20亩土地已被围墙围了起来,内部只有零星几台农用机械,大部分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李先生告诉,2016年3月2日,他与贵溪长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贵溪市城南20亩土地建驾校,期限为10年,租金为15万元/年,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由贵溪长运办理。
“在征得贵溪长运同意后,我便组织人员平整土地,并支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李先生说,投入百万元后,因为该土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他一天都未正式使用过,向贵溪长运索赔也无果。
2020年下半年,贵溪长运更换了负责人。李先生称:“新负责人熊亚军要求收回土地,并否认与我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新官不认旧账’。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该土地工程预算书显示,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共计109万余元。向李先生提出,能否查看其与贵溪长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李先生说:“2018年9月,合同被贵溪长运以财务审计为由要了回去,我没有留底。不过,有支付租金的收据。”
李先生望着租赁来的20亩土地,感觉颇为无奈
贵溪长运否认有合同 前任领导说法却不同企查查信息显示,贵溪长运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3次历史行政处罚记录、19个开庭公告,涉及司法案件26个。
7月7日,采访了贵溪长运负责人熊亚军。熊亚军称,公司与李先生的纠纷,贵溪市人民法院在2021年8月、2022年6月已经分别作出了民事判决、民事裁定,一切以法院认定的事实为准。
那么,贵溪长运是否和李先生存在土地租赁合同关系?为何会将交通运输用地租赁给李先生?熊亚军称,双方不存在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公司里没有这个合同,李先生也未能提供。同时,熊亚军向建议,可向贵溪长运原负责人邵世界了解详情。截至发稿时,多次联系邵世界均无果。
不过,李先生向提供了一份邵世界就此事的书面情况说明。在情况说明中,邵世界称,由于贵溪市城南20亩土地一直闲置,贵溪长运于2016年将该土地租赁给李先生用作驾校练车场地,签订租赁合同后收取了一个季度的租金,后因土地性质原因,不能租赁使用,造成李先生损失。
违约责任等无法查实 当事人正在收集证据7月25日,从贵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李先生和贵溪长运的诉辩、证据及庭审查明事实,“双方成立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是确认李先生、贵溪长运之间法律关系基础事实的依据。
如今,李先生、贵溪长运均无法提供涉案土地租赁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具体租赁事实如各方义务、履行约定、违约责任等均无法查实,李先生对此亦未提出明确的说明和其他合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李先生主张贵溪长运赔偿相关费用的依据不足。
了解到,目前李先生正在积极收集相关索赔证据,以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此事后续,本报将持续关注。
来源: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范晶
值班编辑:范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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