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与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

“狭路相逢”
而有些司机面对这种情况
却忽视了观察礼让
2023年2月24日5时28分许,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德城区商贸大道与运粮路交叉路口,与李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付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头盔的重要性!
要知道,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安全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驾驶员在开车直行的过程中,斑马线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已经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但在路口,当车辆右转弯时,有些驾驶员却忽视了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周边路况,确认安全后转弯;而作为电动车驾驶员也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佩戴好头盔,出行时观察周边车辆,确保安全通过。
制作:德州交警
素材来源:直属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