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车辆通行线路的
通 告
〔2019〕13号
为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城区营运车辆通行线路进行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运行线路要求
1、叶县至郑州、叶县至洛阳、叶县至宝丰营运客车,经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2、叶县至平顶山新站、叶县至平顶山老站营运客车,经昆阳大道、北水闸、玄武大道、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3、叶县县城至杜杨、邓李、龚店(8路、16路、18路、19路)城乡公交车,经叶邓路、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4、叶县县城至水寨、廉村(5路、6路)城乡公交车和叶县至漯河营运客车经叶廉路、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5、叶县县城至仙台(10路)城乡公交车、叶县县城至龙泉(东线)营运客车,经叶舞路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6、叶县县城至辛店、叶县县城至保安、叶县县城至叶邑镇华庄、叶县县城至常村、叶县县城至夏李、叶县县城至拐河、叶县县城至后李、叶县县城至草厂、叶县县城至龙泉(南线)营运客车,经昆阳大道、化工路、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7、叶县至鲁山营运客车,经G311、郑水线、潘寨、健康路、沿河路、玄武大道、叶公大道进出叶县汽车总站;
8、叶县县城至任店(9路)城乡公交车,经G311、郑水线、聂楼停至县医院西。
二、城区公交车营运时间
自2019年8月22日起,城区公交车首班车提前至6:00;末班车延长至19:30。同时增加城区公交车班次,加大营运密度,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有关要求
1、此前运营线路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8月21日
编辑| 赵贝贝 梁一平
叶县今朝 权威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
关注叶县今朝,带你了解不一样的叶县
通读此文,您有何感想
欢迎参与下方评论
获取更多信息
走过路过【在看】不要错过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