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驾驶人张某了解到,当天一家6口人驾车返回舒兰市,虽说车辆核载5人,但是自己觉得孩子身高不到一米,不算一位乘客,于是就让妻子抱着女儿坐在副驾驶位置。这样一来,孩子不占座位,也就不算是超员驾驶了!
民警对张某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超员的规定: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做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人数”,所以驾驶车辆多带一个小孩,也属超员违法行为。最重要的是孩子乘坐车辆需要坐在座位上,孩子年龄小,还需要使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坐垫,并用安全带做好固定,绝不可抱孩子乘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民警又对张某及同车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其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本报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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