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上午1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宇杰在245省道执勤,在对一辆苏G049XX号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出核载1人,该车驾驶员殷某(女,东海县石榴街道人)对自己超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对人数的20%以上的,罚款100,记6分。目前,该车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有部分驾驶人对多载一人并不在意,觉得都是亲朋好友挤一下没什么,并不觉得这是违规的交通行为,所以我们在检查时,也发现很多五座车乘坐六人的情况。其实,即使超载一人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超员超载。”交警刘宇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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