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交发集团于2020年3月19日起,继续对部分线路进行恢复运营:
恢复运营的线路为:
2路、4路、11路、滕州至威海、滕州至淄博、滕州至邹城
运营时间:
2路,3月19日,发车时间为6:00至17:05,运营间隔:高峰15分钟,平峰30分钟;
4路,3月20日,发车时间为7:00至17:35,运营间隔:高峰20-25分钟,平峰30分钟;
11路,3月20日,发车时间为7:00至17:35,运营间隔:高峰15-20分钟,平峰30分钟;
滕州至威海,3月19日,发车时间7:40;
滕州至淄博,3月19日,发车时间8:30、12:30;
滕州至邹城,3月19日,发车时间为7:00至16:00,流水发车,约1小时一班。
战胜疫情
共克时艰
交发集团提醒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遵守相关规定并做好自身防护
一、乘客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
1.14天内有武汉市、济宁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5.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二、乘客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等交通工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进入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台或乘坐车辆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
2.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时,应尽量分散、保持一定距离,车内乘客出现拥挤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候车乘坐下一辆车;
3.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时,应分散乘坐,与司机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记,未携带手机等不适用手机登记的,可进行手工登记,到达目的地后主动索要并保存好当乘次发票;
4.乘车时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三、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对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不听从劝阻或故意制造事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四、法律责任
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处于关键时期,防控工作丝毫也不能放松,交发集团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客流情况,逐步恢复其他线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公交公司服务热线: 0632—5678111、5678222(市内公交、K109滕山公交)
国运公司服务热线:0632—5611234(602城际公交)
上善公交服务热线:0632—5578111、5579111(枣滕BRT快速公交)
滕州汽车站热线电话:0632—5551234
“春风行动”定制包车:0632—5623681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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