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人怎么判,座车法眼被判司机交通(驾驶座车法眼公安部被告人)
2022年3月30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判决。【案由】2021年11月29日,苏州交警在银河路与银通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严重超员(核定载6人,实载25人),超员达316%。在调查中发现,米某多次驾车往返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与丰树物流园之间接送务工人员上下班,存在从事旅客运输的情形,涉嫌危险驾驶。(图片来自网络侵删)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米某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米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应当以危险...
Time:2024年07月30日 12:13:17 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