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
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理赔问题上:
有些有不少人都认为,
电动车一方是“弱势群体”,
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多少
都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事实真是这样吗?
近日,宜春袁州区发生一起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车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家属以受伤为由,强硬地向小车司机索赔,而交警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不因电动车方是弱势,就要无责的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月2日7时21分,在袁州区三水线与新320国道红绿灯路口处,胡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搭乘一名乘客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与正常通行由姜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胡某受轻伤,车辆受损。
事发后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因现场是红绿灯路口,民警调取了监控视频,发现电动车闯红灯,应负事故全责。
这时伤者家属打来电话,要民警督促小车司机负责医药费和赔偿。民警耐心向伤者家属解释,电动车闯红灯应负事故全责。伤者家属不听民警的解释,语气强硬地对民警说:“我不管闯红灯什么的,就是要你们民警督促司机赔偿。”民警听到这无理的要求,态度坚定地回答伤者家属,闯红灯没有理,道路交通法上明确闯红灯全责,对方没有理由赔偿。
尽管事故双方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实都没有异议,但对交警的全责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胡某一方始终觉得受了委屈,觉得自己一方是骑电动车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
目前,虽然伤者胡某一方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不认同,但办案民警不受干扰,秉公执法,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胡某负事故全责。
江南君说
无牌上路
不遵守交通规则
还强硬要赔偿?
为办案民警
秉公办理点赞
大家出门在外
千万要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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