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是一座城市的“流动名片”。近期,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乱象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柳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端正思想,采取专项整治、加强惩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全民监督、推进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措施,集中力量重拳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督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扣分驾驶员或被停班培训
一直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过程中衍生的拒载、乱收费、拼车等乱象,是各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痛点和难点。“出租汽车拒载、拼车等问题确实存在,对市民和柳州市也产生负面影响。”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洪伟林介绍,网约车进入市场、私家车迅速发展、驾驶员流动大及经营收入下降等是导致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
依法严厉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乱象刻不容缓。近日,柳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了“一个月见成效、两个月根本好转”的整治目标,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出租汽车公司、执法部门等单位和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动员会和研讨会。
“针对现有乱象,我们端正思想,明确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建介绍,目前柳州正对全市11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进行约谈,督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路面检查和实施重点区域驻点执法,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开展出租汽车暗访行动,安排两人一组,每天派出2组暗访。
此外,柳州市交通运输局还深入推行诚信考核制度,利用投诉、处罚、暗访的处理结果,及时对企业、驾驶员进行质量信誉考核扣分。驾驶员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时,按规定通知停班培训。
加大惩处力度 24小时受理投诉
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根据旅客出行特点采取驻点值守,执勤时间从每日7时30分持续到23时30分。
“我们大队每天在火车站派驻14名执法人员,春运期间为配合当天最后一趟动车组列车到站时间,执勤延后到凌晨2时。”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南大队队长李贵珍介绍,在凌晨、客流高峰期,大队还采取错峰专项执法。
执法力度的加大不只是体现在人员调配上,惩处力度也有较大提升。柳州交通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存在拒载、议价、强行拼客、绕道、半途甩客行为的驾驶员,一律处罚2000元;设立专门“曝光”平台,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和驾驶员进行“曝光”;24小时受理投诉,建立投诉奖励机制,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全民监督。
据统计,春节期间,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检查巡游出租汽车137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起,其中在火车站非指定区域揽客4起、电子服务证不符1起、不按规定携带证件1起。
落实“黑名单”机制 注重长效管理
“这次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乱象行动非常好,不仅能够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能不断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正在等候出租汽车的彭女士表示,专项整治行动将大大提高柳州市的文明程度。
专项整治行动还得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支持。从业14年的驾驶员覃先生说:“今年出租汽车整治力度很大,从长远来看,执法人员处罚违法乱纪的司机,对我们是利好的,因为违法乱象对正规经营有负面影响,导致群众对出租汽车行业产生不好的印象,从而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下一步,柳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实施驾驶员注册制,制定单车考核办法,实施动态诚信考核,推进驾驶员“黑名单”机制的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心、舒心的出租汽车乘车环境,保障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特约 蔡柳媚 韦胜珍 通讯员 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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