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春运期间出租汽车乱涨价的
通 告
为维护春运期间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制止乱涨价等违规营运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出行需要,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运输环境,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和物价局(2013)40号批文,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提醒告诫,特通告如下:
一、起租价为5元,夜间6元(22:00—6:00),起租公里3.0公里,租价为1.3元/公里。等候费为每分钟0.2元。
二、鉴于我县出租汽车计价器未安装到位,城区外营运司乘双方可进行议价,驾驶员应尽到提醒义务。
三、严禁出租汽车经营者随意乱涨价,或以雨雪天气、延时等理由向乘客多收费;严禁拒载、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行为。
四、出租汽车管理站在春运期间,集中力量,晨查夜检,集中治理,对乱涨价、服务态度差等违规经营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913——6720444
澄城县出租汽车管理站
二O二O年一月十七日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